7旬婦人遭假冒公務機構詐空荷包。
林姓婦人從事家管,日前接到自稱北市刑大的男警官來電,聲稱林婦人證件遭冒用申請帳戶,且遭販毒集團用來洗錢,後續又接到自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來電稱該帳戶涉及刑案,須將名下所有帳戶交由地檢署公證,林婦人遂聽取對方指示至銀行申請名下3個帳戶的網路銀行及約定轉帳功能,並交付網銀帳號密碼給對方使用,且前後共有4次收到自稱法院專員男子相約面交收取證物款,前3次林婦人均交付新臺幣(下同)48萬元,第4次交付100萬元給對方,待過了1個多月均未等到偵查終結的通知,復打電話至北市刑大欲找當初承辦的男警官,經北市刑大表示未有此警察同仁,才發覺遭詐騙,立刻前往銀行調閱匯款資料才驚覺遭詐領了700餘萬元,前後共計遭詐900多萬元。 資料來源:https://165.npa.gov.tw/#/article/news/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