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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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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領取包裹將提告 都不會構成犯罪

  • 發布日期:112-05-13
  •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

不良網購賣家會以提告詐欺、背信或毀損罪等似是而非的法律用語,迫使消費者取貨付款,事實上,消費者若只是單純忘記取貨,或下單後改變心意而解約退貨,都不會構成犯罪!

資料來源:https://165.npa.gov.tw/#/article/news/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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