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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私下約定交易金額沒保障】

  • 發布日期:112-11-29
  •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

賣家常於網路刊登販售商品,再要求加入LINE、FACEBOOK等作聯繫,雙方私下約定交易金額,賣家以各種理由請買家勿直接下標,並提供個人金融帳戶給買家匯款,匯款後賣家卻人間蒸發。蘆洲分局呼籲,網購商品應慎選優良有信用之網路商家,透過面交方式或選擇提供第三方支付之網購平臺,以保障雙方權益並減少消費糾紛。

資料來源: https://cib.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116&id=1909&serno=3ab79959-6866-4954-8b50-1010bd1322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