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有關清O生態顧問有限公司於本市使用電氣法、網具及籠具執行生態調查許可案。

  • 發布日期:113-08-09
  •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

公告事項:

一、動物保護防疫處原則同意該公司承攬安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碧潭堰改善暨週邊環境營造」之「魚道整體優化方案」使用網捕及籠具法等執行生態調查一案,利用電氣法仍需取得本府同意依漁業法審查後,始得從事申請事項。

二、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所送計畫書進行採集。

三、人員進行採集作業時,應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19條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實行細則第20、21條之規定,若涉及本核准案外之禁止方法,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倘採捕到保育類野生動物,請立即原地釋放,不得攜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