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集賢派出所巡佐李永宏、警員許宏源於112年4月29日20-22時巡邏勤務,接獲110系統通報稱上述地有民眾需警方協助,李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到場瞭解為民眾張○魁(83年次)疑似有智能障礙,對於警方提問皆答非所問無法溝通,也不知從何處一路坐公車到總站,被司機發現。經警方耐心查詢與其家人取得聯繫,惟張男家人亦有相同情形,無法正常對話,後張男父親尋求村長溫○銶協助與警方溝通,後了解張男住於苗栗縣南庄鄉員林村,適逢深夜,警方考量張男無法獨自返家之狀況,便駕駛巡邏車護送至苗栗縣頭份交流道附近之麥當勞,將其交付於溫村長帶回,村長向警方表示感謝。
宣導事項:
民眾如有任何緊急情事,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員警定會竭盡所能幫忙。
發布日期:112-05-24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