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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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積極偵破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案

  • 於112年8月10日07至19時擔服交通事故處理勤務,接獲勤指通報於上述時、地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前往了解狀況,發現當事人潘○育(89年次)於上述時、地與不明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該不明自小客逕自駛離並造成潘民身上多處擦挫傷,送往林口長庚醫院就醫。

    本案因發生地點監視器影像未拍攝到肇事車輛車牌,邱員積極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及聯繫目擊證人確認,並多次至該址附近尋找民間監視器,經過耐心複查該時段行經之車輛,反覆詢問,終於查獲肇事逃逸之自小客之車牌影像,發現該車為租賃公司所有,經詢問公司負責人表示租車者為顧○意,經通知顧民到案說明並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該案後依肇事逃逸函送地檢署。

    宣導事項:民眾如有任何緊急情事,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員警定會竭盡所能幫忙。

    發布日期:112-09-13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