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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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積極偵破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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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員於112年9月23日19至24日07時擔服交通事故處理勤務,接獲勤指通報於上述時、地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前往了解狀況,發現當事人陳○平及乘客王○芬、陳○芯於上述時間、地點與不明自小客發生交通事故,該自小客逕自駛離並造成2名乘客受傷,送往新光醫院就醫,因監視器影像未拍攝到肇事車輛車牌,李員積極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及找尋目擊證人,並多次至該址附近尋找民間監視器,經耐心複查該時段行經之車輛,反覆詢問,終於查知肇事逃逸之自小客之車牌影像,追查發現該車於離開中山一路後又在國道發生自撞事故,車輛被拖吊至泰山分隊,經詢問始得知該駕駛人為王○泰,故連繫王民於112年9月24日02時30分到案說明,其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該案後依肇事逃逸函送地檢署。

     

    宣導事項:

        民眾如有任何緊急情事,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員警定會竭盡所能幫忙。

     

     

     

    發布日期:112-10-17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