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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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欲自殺民眾

  • 郭等2員於113年01月03日21時51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表示上述時、地有自殺救護情形,郭等2員即趕赴現場後與報案人高O村詢問,得知為女兒高O彤(70年次),因認為其丈夫歐O鵬(67年次)工作過於繁忙,且態度明顯冷淡,導致情緒低落,於(03)日將室內房門緊鎖,丈夫發現此情形於門口喊話安撫並請岳父高O村撥打電話報案,郭等2員進房後發現其於窗外的女兒牆上坐著,即以聊天方式先卸下其心房後,便將其拉回屋內安置,經救護人員查看後,初步查看無明顯外傷,且經衛生損評估本案未符合強制送醫要件,故先將其帶返三民派出所安置於備勤室緩和心情後,再讓其返家。

    發布日期:113-01-29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