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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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通報火災搶救避免擴大災害發生

  • 潘員於113年02月01日23時30分許巡邏至五股區天乙路103號時發現對面資源回收場內有烈火在燃燒,即撥打119請求消防隊前來協助搶救並連繫其資源回收場老闆到場協助處理,潘員及民防義警邱等2員即於現場協助交通管制,火勢順利於00時11分撲滅,所幸現場無人員受傷僅內部雜物毀損,並於01時26分協助消防車撤離,讓交通恢復順暢。

        民眾如有任何緊急情事,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員警定會竭盡所能幫忙。

    發布日期:113-03-05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