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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分駐所警員何俊旻、王姿文等2員於114年5月17日8時17分許,接獲110通報稱上述時地有迷失幼童,需要員警協助,即前往現場了解其為黃○益(108年)幼稚園大班生,因假日上午須至五股國民運動中心參加游泳課程,男童自認已經長大,無須家人陪同可自行前往,未料因路況不熟而迷路,遂先將其帶返派出所休息,並以戶役政系統查詢家屬資料,協助聯繫家屬帶回,母親到場後表示非常感謝員警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