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派出所警員陳予婷、實習生蔡旻諠等2員於114年7月15日17時許,遇民眾宋○德(59年次)表示接獲假冒社會局業務人員來電,稱有人拿宋民資料申辦低收入戶證明,且過程中不斷轉接165專線、警察、檢察官等,且稱涉刑事案件須配合調查,若不配合要去宋民住家實施逮捕,要求宋民從名下帳戶提領現金新臺幣(以下同)40萬元,放入一本書內並以牛皮紙袋包裝,並前往空軍一號貨運三重站寄出至桃園南崁站,宋民完成寄出後便至派出所詢問,陳員告知此為常見詐騙手法,即撥打至空軍一號三重站聯繫司機請其將貨物載回,成功攔阻40萬元,宋民表示非常感謝警方協助。
發布日期:114-07-31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