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派出所警員張耀文、黃昱蓉等2員於114年10月28日9時許,接獲110報案有孩童獨自走在路上,需要員警協助,經到場了解其為張○穎(108年次)詢問時均不願應答,且揹著書包淋雨自顧自往前走,當日大雨滂沱,便以「警察哥哥姐姐」的角色親切陪伴、柔心勸說,終願意一同返回派出所休息,並拿吹風機將全身淋濕透的男童吹乾,終使其卸下心防,表示因沒帶到餐袋故獨自一人從士林走到蘆洲要尋找正在賣麵的母親,張等2員便在男童的聯絡簿上找到其母親的電話,並協助聯繫母親前來,家屬表示非常感謝員警的幫助。
發布日期:114-11-11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