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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派出所警員林育徵、洪維澤於115年1月4日22時50分許,接獲110通報稱蘆洲區光榮路76號前有遊民需要員警幫助,遂前往現場見報案人及遊民陳○金,經了解得知陳民疑似失智無法正常應答,也無其他家人且戶籍位於區公所,考量當時天氣寒冷且陳民年事已高,便聯絡遊民收容中心確認是否符合收容要件,經查證陳民居無定所且舉目無親等情形,即通知社會局,並協助安排計程車將其載往萬里區遊民收容中心進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