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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受送達人黃O毅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裁定正本1件

  • 發布日期:114-02-17
  •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


受送達人黃O毅,文號:1144434936,茲因臺端有應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定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應送達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定正本現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