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集賢派出所警員黃俊諺、簡辰恩等2員於112年2月11日4-6時擔服巡邏勤務,於上揭時、地積極為民服務。接獲110系統通報稱蘆洲區中興街56號有民眾頭暈身體不適需要警方協助,黃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到場見一女子坐在社區大樓前休息,遂上前關心詢問。經了解民眾蘇○珠不勝酒力,表示不須就醫,警方詢問其住家發現於不遠處,因擔心蘇女身體狀況,怕有意外危險,故陪同攙扶其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