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等2員於112年12月04日00時15分巡邏時見一名計程車司機表示車上乘客需要協助,並表示駕駛計程車載乘客所指定的位置後,該名乘客又不肯下車,沒有辦法才來請求協助,即上前查看,該名酒醉男子表示自己喝酒喝得有點多,知道自己家住哪裡,但是司機帶他去的位置並不是他家,經耐心詢問該名酒醉乘客無法準確地回答問題,且也無身分證件能查,故先行將其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並透過男子手機得知名為陳○源(47年次),居住於蘆洲區長興路000號0樓,與計程車司機所陳述的地址一致,因其嚴重酒醉且無法做出正常判斷,也未有家人同住,讓其自行返家會有危險,故駕駛巡邏車將其帶返家中後確認進屋後才離去。
發布日期:112-12-15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