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派出所警員許浩倫於113年06月08日12時15分許遇民眾陳○芃(76年次)至派出所報案稱於同日上午7時將普重機車停於蘆洲市場內並於同日12時許欲牽車時發現車輛不見,故請求警方協助找尋,許員先詢問其車號、騎乘的來向及停車時間,便以雲龍系統查詢該車最後行駛時間,結果查出該車輛最後使用者仍為其本人,並以雲龍系統搭配公務監視器系統來追蹤其行蹤,發現其將車輛停於中央路117號前順利找回陳民遺失之普重機車,便請其確認車輛是否有遭人使用過的跡象,經溝通了解後確認普重機車為單純遺失並非竊盜,並表示感謝警方協助尋找。
發布日期:113-06-14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